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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10-11 17:57:47 |  访问:6930

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科始建于1946年,1973年重建艺术系,设美术专业,2001年撤系建院。学院现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和五个招生专业,设有8个系和基础教学部。美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9人(含师资博士后1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 35人,博士生导师11人;目前在校本科生1055人,硕士研究生487人,博士研究生55人。

学院于1995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设立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东北三省唯一拥有美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2009年学院美术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美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我国师范类大学里唯一美术类国家级示范中心。2018年学院通过了美术学 ( 师范 ) 专业二级认证,成为全国首家获得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的美术学院。目前学院美术学、雕塑、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四个专业先后获立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美术学院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尊重现代教育发展规律,在学校“创造的教育”理念下,学院确立了“为基础美术教育服务,为繁荣美术事业服务,为现代化创意生活服务”的办学方向,形成了“以学生为本,以教育为先;道与器兼修,艺与术并举”的办学理念,塑造出兼具A-R-T-S和I-D-E-A-S的产出特质。

近年来,美术学院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学科评估结果为B+,并列全国第十位。师道传承,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培养出大批素质好、质量高的优秀毕业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是我国办学实力较强的综合性、研究型的美术学院之一。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美术学: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后1人

面试公告

2.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后1人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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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学风严谨,热爱教学和科研工作,求真务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艺术创研、理论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

(二)岗位要求

1.教授岗位

(1)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截至报名之日,下同);

(2)任职于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经历;

(4)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必须有国家级艺术作品成果),具有行业内学术影响力;能够承担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学术研究,注入高水平的学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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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校在岗教职工(下同)。

2.副教授岗位

(1)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任职于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经历;

(4)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国家级艺术作品成果),具有行业内学术影响力;能够承担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学术研究,注入高水平的学术资源。

3.博士后岗位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或为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紧缺人才

三、应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成绩单,主持或参加的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1日。

2.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材料原件,合格者参加身体检查,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陈晔(美术学院)电话:0431-84536471

刘洁(人事处)电话:0431-85099173

美术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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